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自己选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可以双方离婚时,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每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提高,缴费基数自然也就会提高,并且。你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历年的缴费基数和历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也是计算退休金的重要参数,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不高,会严重影响你的退休金的多少。我们是人口大国退休人员众多他们的工资就是我们现在交的社保出现缺口自然要补从哪里补降退休工资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有从我们身上补我也是个人缴纳的现在想找个公司帮交的地方了负担是不小
-
再婚没登记为啥又有继承权
再婚没登记没有继承权,我国只承认和保护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没有登记的只能算同居关系,不是法定配偶。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居人要想获得遗产,可以与对方登记结婚,或者让死者留下遗嘱,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
2021.02.07 115 -
户籍类型又是什么?
户口类型一般情况下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非农业户口里户口类型又分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空挂户口,现在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改革,以后户口就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或者说以后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将没有太大的区别。 计
2020.06.25 184 -
所谓登记又是什么?
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登记的特征是: (1)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2)没有数量限制; (3)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
2020.06.02 172
-
垫资是啥意思啊?垫资协议又是啥?
自己的注册资金比较大,但是自己没有那么多,就可以找我们代理注册公司出资完成注册,我们是注册代理公司,这样就是垫资。详细的可随时咨询我,回答者即联系方式就是在成立公司时
2022-10-28 15,340 -
可是又没有啥手续
我是河南郑州张尽安律师。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本律师直接联系,无需拨打400电话。联系方式详见本律师的个人网站。
2022-10-21 15,340 -
男人又撤诉是啥心理
男人起诉离婚又撤诉是矛盾的心理。起诉离婚是一方对婚姻的认识,能否离婚,法院是否支持离婚,缺乏正确的认识。婚姻需要双方经营,反思自己的错,想到对方的好,不准备离婚,又撤诉。心里很矛盾、纠结。根据《民事诉
2022-10-05 15,340 -
为啥社保又涨了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每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提高,缴费基数自然也就会提高,并且。你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历年的缴费基数和历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也是计算退休金的重要参数,如果你的
2021-12-27 15,340
-
01:03
商标为什么驳回又成功了
商标被驳回具体常见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1、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相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2、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局不可
1,391 2022.04.17 -
01:10
怎么办低保,有啥条件
办低保的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
4,139 2022.04.17 -
01:47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2,08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