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财产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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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其基本特征是: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依《》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所以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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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有以下特点: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劳动的财产为前提,而不是一起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没有家庭财产关系;家庭共有财产来自全体家庭成员的劳动收入;家庭共有财产为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特征如下: 1、家庭共同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同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同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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