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补偿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补偿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2022-10-18 18:3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8回复

若土地纠纷是涉及到拆迁的话,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房屋、土地租赁;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拆迁土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

    2020.09.29 140
  • 拆迁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的程序是: 1、拆迁人申领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3、做好拆迁相关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如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又不搬迁的,政府可申请强制执行; 6、

    2020.07.08 127
  •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是怎么算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是怎么算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

    2021.10.12 242
专业问答更多>>
  •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1、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 3、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

    2022-07-20 15,340
  •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021-12-14 15,340
  • 征地拆迁的补偿程序

    第六条实施征地10个工作日前,征地批准文件应当依法在被征收土地所在镇(街道)、村、组进行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单位办理征地补偿

    2021-04-07 15,340
  • 集体土地征用后,土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土地征收是指集体土地征收,因为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一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来实现。办理集体用地申请的主体一般包括两类 一、行政主管部门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2-08-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01:28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2,749 2021.04.25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01:08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是以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会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9,679 2021.04.25
  •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01:05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大致分为六种。第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第三

    1,767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