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不应共同共有对待同居关系存在的哪些情况?

不应共同共有对待同居关系存在的哪些情况?

2023-04-14 11:0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4回复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情况属于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与收入财产;其余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因身体伤害获得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夫妻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应属于一方财产,这些情形为夫妻一方财产。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3、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的其他财产。

律师普法更多>>
  • 夫妻共同分居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共同分居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之间属于分居的情况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2021.01.07 75
  • 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
    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

    同居关系不能成立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只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同居期间只能按份共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乱,双方对共

    2022.04.15 667
  • 解除同居关系不返还彩礼有哪些情况
    解除同居关系不返还彩礼有哪些情况

    解除同居关系不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况: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未办理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虽然男女同居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双方的婚姻生活因为生孩子而更加

    2022.04.16 244
专业问答更多>>
  • 那么不应共同共有对待同居关系存在的哪些情况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

    2022-04-02 15,340
  • 有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情形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以看到同居共同财产有以下两种: (1)共同所得 重在强调“所得”系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收入所得,是一

    2022-05-11 15,340
  • 有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以看到同居共同财产有以下两种: (1)共同所得 重在强调“所得”系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收入所得,是一

    2021-02-26 15,340
  • 同居的情况下共同财产有哪些?

    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

    2022-05-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情况婚内买房不算共同财产 01:06
    哪些情况婚内买房不算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部分归各自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在婚内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夫妻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如果一方在婚后

    1,233 2022.04.15
  • 共同犯罪的分类哪些 01:23
    共同犯罪的分类哪些

    在刑法理论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共同犯罪不出不同的分类。 以一个主体是否可以构成犯罪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指该罪名可以只有一个犯罪主体,当两个犯罪主体共同实施该犯罪,就构成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

    1,315 2022.04.15
  •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01:08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682 2022.05.13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