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额取出来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职工在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就停止交纳了,职工可以将已经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下面是相关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⑶租房自住的;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⑹出境定居的;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下辖经办机构递交材料,经核准之后提取。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人社局批准退休的文件; (2)本人身份证;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4)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
2023.02.23 476 -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退休后可以取出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退休证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领取。
2020.12.27 698 -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的吗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退休证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领取。
2020.05.05 225
-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可以提取,但是一定情况下才可以。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
2022-03-19 15,340 -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
2022-03-11 15,340 -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退休证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领取。
2022-11-12 15,340 -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吗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退休证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领取。
2022-07-18 15,340
-
01:05
住房公积金可以退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退。但是退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指,把公积金领出来。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只要满足条件,那么通常是可以退回住房公积金的。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
5,876 2022.05.11 -
01:15
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
5,130 2023.02.18 -
00:58
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
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第一种方法是可以向自己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让公司出面帮忙提取公积金。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委托他人来帮助提取个人公积金。还有一种比较独立的方法就是自己直接去提取公积金。如果公积金激活了就可以直接去公积金提取部门直接提取了。根
3,07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