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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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60元/年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28元/年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2776元/年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5130元/年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651元/年,3304.25元/月,108.6元/天6、死亡赔偿金:城镇19860×20=397200元,农村7828×20=156560元7、丧葬费39651元/年÷12×6个月=19825.5元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5、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7、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8、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10、交通费和住宿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11、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2、丧葬费丧葬费=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13.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5年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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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具体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各项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计算方法说明。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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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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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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