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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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该问题在《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即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二)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的;(三)借助行政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力,或通过与某机关、部门联合设立某种形式的机构而对某地区、某部门、某行业或某一种类的法律事务进行垄断的;(四)故意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声誉,争揽业务的;(五)无正当理由,以在规定收费标准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的;(六)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或其它好处的方式承揽业务的;(七)故意在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的;(八)利用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影响所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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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的;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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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2020.04.16 277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第一,混淆行为。第二,经营者使用财物或者其他方法贿赂相关单位或个人,而取得交易便利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第三,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户评价等作不真实或者让人误会的商业宣传,进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第四,使用不正
2020.01.28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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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类的纠纷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诸如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侵权等知识产权类侵权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落入不正当竞争行为之范畴,受损害方就有权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法律救济。因此,一种经营行为、虚假广告等各种不正当
2022-03-26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构成反不正当竞争的条件是什么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
2022-04-01 15,340 -
对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
2022-02-15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具体包含哪些行为?
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采用假冒或者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二)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三)政府及其所属
2022-03-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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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
12,970 2022.04.17 -
01:30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4,448 2022.04.15 -
01:15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哪些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5,54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