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不能继续领取什么情况下可以补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什么情况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出现一项下列情况的,应当停止领取失业金,并且要停止享受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服兵役的、再就业的、已经移居国外的、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进行劳动教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介绍的工
2022.04.12 1,301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2020.12.28 201 -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
2020.05.24 152
-
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继续领取保险金
这是两种保险,两个概念。《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编辑本段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022-05-04 15,340 -
什么情况下失业保险金不能继续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
2022-05-22 15,340 -
什么情况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2022-08-29 15,340 -
什么情况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
2022-03-22 15,340
-
00:51
什么情况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
5,024 2022.05.11 -
00:59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7,695 2022.05.11 -
01:02
失业保险金在哪里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12,806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