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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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是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威胁和危害正常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萌生滋长,其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嚣张,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某些国家机关人员对他们的恣意包庇和任意放纵分不开的。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背弃己责,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互勾结,或者向其屈服低头,放任甚或助成他们危害国家、社会和民众,还将造成对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特别是国家机关预防、遏制、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管理活动的侵害。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所谓包庇,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的一切庇护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其中、既应包括掩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性质,帮助其隐匿、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还应包括为他们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向他们通风报信、替他们说情、游说等一切妨害有关部门查办、惩处、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既应包括利用职权、地位、影响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也应包括没有利用上述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 所谓纵容,是指行为人放弃、背离其职责范围内阻止、抑制、查究、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放纵、容忍他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负有一定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的神圣职责,如果他们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这一职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漠视无睹,置若罔闻,放纵容忍,便可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纵容与单纯的知情不举不同,前者是以行为人负有一定的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为前提的。单纯的知情不举,如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知道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走私毒品的罪行但未予举报等,尚未进人我国刑法调整领域,不能定罪。 本罪系行为犯,原则上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而不论其情节轻重,危害结果如何。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仍应依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以不认定为犯罪为宜。 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 是本罪客观构成要件的两种表现形式,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即可构成本罪,若同时实施,仍应以一罪论处,而不能实行并罚。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其他人员若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包庇,或者放纵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能成立本罪。如符合其他犯罪构成特征的,应以该其他罪论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也不包括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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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包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纵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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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
2020.01.26 130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怎么构成的?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
2020.02.11 122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企业、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以及虽在国
2020.04.01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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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是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
2022-03-07 15,340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对象要件:对象是侵犯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包庇和纵
2021-11-03 15,340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是对正常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行为。黑社会组织犯罪是威胁和危害正常社
2021-11-30 15,340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构成要件
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的处罚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活动。
2021-12-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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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包庇罪所侵害的客体一般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有:实施窝藏或者包庇犯罪人的行为,该行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使司法机关无法
83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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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包庇罪,是行为人在明知对方为犯罪分子,但仍向司法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或证据,以此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帮助犯罪分子隐匿、销毁罪证、湮灭罪迹,使得犯罪分子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在刑法,包庇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2,14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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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一种危害行为,应该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不作为的行为人负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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