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应当明确说明的事项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2、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3、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仲裁申请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证据及来源、证人及住所。写申请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并通知对方。
招股说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无记名股票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股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资金用途。
-
起诉应当记明的事项有哪些
起诉应当记明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022.07.07 202 -
起诉书应当说明什么事项
起诉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022.05.11 331 -
起诉书应当注明哪些事项
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2022.04.14 474
-
裁定驳回起诉时应当明确说明的事项有哪些方面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
2022-04-27 15,340 -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驳回起诉时应当明确说明的事项有哪些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
2022-04-29 15,340 -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驳回起诉时应当明确说明的事项有哪些方面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
2022-04-15 15,340 -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答辩状上应该写明哪些仲裁事项?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022-04-15 15,340
-
00:58
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章程,指的是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所制定的和规定的:公司名称、办公住所、经营范围、经营制度相关信息的基本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以下事项: 1、公司详细的名称以及办公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1,652 2022.05.11 -
00:57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3,426 2022.05.11 -
01:06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3,62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