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的债务追讨的情形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出,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须有当事人的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个人债务追讨常见的形式有两种:私力求济的手段。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强迫债务人合法清偿债务。通常,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包括扣押财产。但这不是绝对,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法律救济手段。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款。
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证明双方之前确实存在实际的债权债务;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
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追讨欠款,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的,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
2020.03.05 182 -
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个人讨债方法如下: 1.诉说自己的难处。可以以婚娶葬祭急需高额资金为由,向对方要回借款。 2.委婉地表示。 讨债有下列手段: 1.行政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 2.经
2020.10.25 222 -
追讨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
2020.11.16 166
-
贷款中债务追讨问题有哪些
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
2022-04-18 15,340 -
贷款时债务追讨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
2022-04-18 15,340 -
贷款过程中债务追讨有哪些事项
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
2022-04-18 15,340 -
追讨贷款债务需要哪些
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追讨债务: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
2022-04-04 15,340
-
01:28
债务怎么追讨首先,债权人可以私下催促债务人还款,并自行约定还款的相关事项,如果债务人不按约定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 ,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包含起诉的请求和理由。 写好起诉状后,再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据
1,086 2022.04.17 -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313 2022.04.17 -
01:25
债的形式有哪些债的形式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和反担保四种。 具体如下: 人的担保,即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外,额外增加第三人的财产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物的担保主要是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补偿债权的标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义务时,债权人有
1,30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