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劳动合同法的第六条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的第六条是怎样的?

2022-08-04 18:5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4回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下列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020.06.12 615
  •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除

    2020.07.12 786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是如何规定的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

    2020.03.26 209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是怎样的

    条文内容: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文详解】本条是关于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订立的劳动合同依照劳

    2022-07-14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2022-05-09 15,340
  • 第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第六条规定工伤不赔偿的怎么办?

    你好《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2号第六条规定工伤不赔偿怎么办: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如果负伤职工经企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进行工伤确认,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为

    2022-05-08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2022-02-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00:59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为: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用人单位应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给劳动者,合同中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360 2023.01.04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 01:17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

    36,578 2022.04.15
  •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00:46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2,106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