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取保候审取保证金能退还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的情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还吗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所缴纳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022.08.11 198 -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退还吗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将会退还保证金,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就可以领取。所谓“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指没有违反以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
2020.06.09 224 -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否退还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还。取保候审的时候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结束之后可以退还,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那就会被扣除一部分或者全部。
2020.08.13 137
-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吗,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吗,保证金退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
2022-08-19 15,340 -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能退吗,如何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1.可以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
2022-06-26 15,340 -
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还吗
当事人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退还押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凭取保候审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件向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021-12-25 15,340 -
取保候审保证金还能退吗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
2022-05-08 15,340
-
01:28
取保候审保证金哪些时候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指的是公安部门对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关于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其为保证不会妨碍、或者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
891 2022.04.17 -
00:57
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如下: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2、公安机关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后,分别通知银行、被取保候审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3、被取保候审人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
7,994 2022.04.15 -
01:05
取保候审保证金多久退
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的具体程序如下: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
1,267 202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