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监督听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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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属于监督。听证会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听证会属于监督。听证会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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