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订立内容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内容解释
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内容的解释是法律规定了单位的定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并且赋予了劳动者救济途径,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020.03.09 481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内容如下:劳动者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2020.05.03 4,600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内容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
2022.04.17 11,454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2022-06-04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体有哪些内容
新劳动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2022-05-10 15,340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2022-04-09 15,340 -
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中第三十九条内容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2022-04-02 15,340
-
01:34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 1、书面形式。具体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
404 2023.01.04 -
01:34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421 2023.01.04 -
01:00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10,58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