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料
律师姓名:吴国公
所在单位: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头衔:律所主任
执业证号:14401200010673882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13楼1305-1308房
律师介绍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执业20年律师认证》
广州市律师协会《执业30年贡献奖》
个人简介:
吴国公律师,1986年参加全国首次律师资格考试,获取律师职业资格证书。20多年的执业经历,慎于心,践于行。
在专业知识方面,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文化底蕴;在专业研究方面,在刑事、民商事和企业法律顾问领域有深入的专项研究、广泛的人脉资源和大量的实操案例。
针对刑事领域,办理了众多刑事案件,承办的一些案件获得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年好效果,包括快速成功取保、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以及法院缓刑/减刑判决等,维护了当事人的法律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赞誉。
针对民商事领域,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名誉毁谤等;特别擅长办理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最大化的争取权益,所办案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针对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结合多年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实践经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并能够根据不同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运营模式建立有针对性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企业法律风险。同时也参与办理多起公司股东股权纠纷,公司增值融资,公司破产清算等非诉项目,均取得很好的效果。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近期部分代表案例):
范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被告人范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成果(相对其他的同案人员处罚金减少了四倍);
吴某某卖淫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
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吴国公律师的辩护意见均被公诉机关采纳,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仅六个月;
赖某某、包某、掩饰隐瞒犯罪所罪一案,赖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包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本案吴国公律师团队经阅卷、多次与当事人会见沟通、多次组织团队律师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当时的刑事法律规范,得出了为当事人作罪轻辩护并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从案件判决结果来看,基本与我所律师团队的预期相当,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也相当满意不予上诉。其中,赖某因犯罪刑满释放刚满五年又犯新罪,审判法院经吴国公律师多次沟通后仍坚持不对赖某适用缓刑)。
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帮助客户挽回近30万损失;
吴国公
头衔:律所主任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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