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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

律师姓名:罗丹

所在单位: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头衔: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办公地点: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擅长业务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婚姻家庭
律师介绍
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目前为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团支部书记。多年的执业生涯,在刑事、民商事和企业法律顾问3个领域有深入的专业研究、广泛的人脉资源和大量的实操案例。 在刑事辩护领域,从业以来办理了一百余起刑事案件,熟悉办案流程,能及时有效为被羁押的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承办的大量案件获得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效果,包括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以及法院缓刑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满意; 在民商事领域,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熟悉各类公司法律事务,参与办理多起公司并购、增资,公司证券从业资质、金融业务资质申请,公司融资融券,公司破产清算等非诉项目;特别擅长办理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最大化的争取权益,所办案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结合多年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实践经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并能够根据不同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运营模式建立有针对性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企业法律风险,每年为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
成功案例
1. 诉讼案例(近期部分代表案例): 黄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公安撤案; 王某某开设赌场案,公安撤案; 孙某某非法拘禁案,公安撤案; 顾某某容留卖淫案,公安撤案; 阙某某污染环境案,经辩护,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起诉; 孙某某诈骗案(全案20余人),经辩护,检察院酌定不起诉; 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辩护,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起诉; 孙某某消防责任事故案(死亡5人),判处缓刑; 沈某某缓刑考验期内骗取贷款案,数罪并罚,仍判处缓刑; 汝某交通肇事案,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肇事逃逸,判处缓刑; 范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判处缓刑; 浙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融券法律意见书; 意大利法契巴FACIB公司与太子龙服饰买卖合同纠纷案; 杭州东豪电梯铃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菲萨汽车竞业限制纠纷案; 杭州兆丰电池有限公司资产清理项目; 浙江智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2. 法律顾问案例(部分代表企业):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中青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浙江搏赢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天飞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筑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中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合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恩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钱袋宝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 杭州少康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太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乐培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杭州蓝语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博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澜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通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晶生晶世礼品有限公司; 杭州铅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铭荣服装(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春风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中青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福瑞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汉根贸易有限公司;

罗丹律师

罗丹

头衔:高级合伙人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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