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料
律师姓名:晏华明
所在单位: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头衔: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1210034798
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楼602,603
擅长业务
- 刑事辩护
- 企业法律顾问
- 公司法
- 合同纠纷
律师介绍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总所合伙人
广东普罗米修总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分所执委会主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员会委员
深圳卫视嘉宾律师
原广州军区司令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所获荣誉:
2014年度被律所评为优秀刑辩律师
2016年度被律所评为杰出青年律师
2016-2017年度被罗湖区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师行业评为优秀专业律师
2017年度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突出奖
2018年度被律所评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
2018-2019年度被罗湖区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师行业评为优秀专业律师
2019年度被律所评为优秀刑辩律师
2020年度被律所评为优秀刑辩律师
2020年度被罗湖区律师行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度深圳市律师行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晏律师曾在国家机关工作十二年,律师执业十余年,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业绩尤为突出,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如走私、贩卖毒品、职务侵占、行贿受贿、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介绍卖淫、组织卖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很多案件取得了不予逮捕、不予起诉、取保候审以、无罪释放以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效果。
晏律师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会竭尽全力做到最好,当事人家属都非常满意,也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成功案例
部分成功案例:
1.陈某某涉嫌诈骗案,公安机关不呈捕,取保候审。
2.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逮捕后,取保候审。
3.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4.林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检察院审查认为无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
5.林某某涉嫌非法行医案,检察院审查认为系初犯、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取保候审。
6.王某某涉嫌盗窃案,检察院不予逮捕。
7.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予逮捕。
8.方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不予逮捕。
9.魏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不予逮捕。
10.王某涉嫌集资诈骗案,检察院不予逮捕。
11.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起诉。
12.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检察院不起诉。
13.汤某某涉嫌强奸案,检察院不起诉。
14.何某某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不起诉。
15.刘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辩护后变更罪名为故意伤害,并成功缓刑。
16.熊某某强奸案成功缓刑。
17.廖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六人陷害指认为老板,经过辩护,最终认定为从犯并成功减刑,判刑一年。
18.杨某非法经营案一审被判三年,二审改判为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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