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租金 每月租金 元,按 月缴一次房租,计 元,先交后住。下次缴费提前 天交清下 月房租。如到期不交房租,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随时收回房屋,所造成的财产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目向甲方支付定金 千 百 拾 元整。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 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可以转租改房屋,但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转让费由甲乙双方共同获益,其中甲方应得转让费的 %,乙方应得转让费的 %.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