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餐配送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快餐标准、价格
快餐标准为 10元/份 (乙方需向甲方开局原材料发票)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应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如下午有餐需在用餐前两小时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
2、 甲方就餐人员、就餐时间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乙方。
3、 甲方周末或节假日休息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停餐和开餐时间。
4、 甲方需安排专人对送餐份数进行签字确认,以便结算。如实际用餐份数少于报餐份数,按报餐份数确认。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须具备经营合法证照(附复印件)。
2、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身份证、健康证。
3、 乙方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4、 乙方送餐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甲方有关负责人。
5、 乙方送餐后需找甲方指定负责人确认签字,以便结算。如甲方临时性增加用餐份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尽快送达。
6、 如接到甲方投诉,乙方需及时派负责人进行了解和检讨,及时做出改善对策。
7、 在用餐过程中如遇食物中毒事件,经有关部门调查确属乙方原因,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就餐份数并经甲方核准后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需在一周内付款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改善,如改善没效果,甲方可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后停止合作,并一次性结清送餐费用。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 负责人: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