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招用临时工,根据中国有关劳动法规,本着互助,互利,互相的原则,依法制定劳动协议,经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条例,本条例与本店纪律考勤制度及分配原则同时生效。
一、合同期限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 年。
二、甲方经营需要,安排工方从事 一职,同时执行 职位职责及工作规模。
三、乙方经面试合格后,试用期满后,经双方协议后签订合同。
四、乙方上岗后,必须分期向甲方交纳学习保证金及违约金 元整(注:按每月工资的15%扣除),正常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乙方。
五、合同期内,店铺因经营,装修等造成暂时停业现象,一个月内,乙方休假待岗,无补助,如甲方要求乙方参加在职培训则每天补助10元生活费。
六、甲方次月 日为发放职工工资日期,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七、合同期内,乙方如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一切责任将有工方负责,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八、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取消合同的,要事先向甲方负责人交书面辞职信,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有权随时批准离场,不退还协议保证金,如协议保证金未交纳完,在工资内补交完,只发扣除费用的工资。
九、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并不发放协议保证金:
1、多次工作失误,经教育培训屡教不改,严重失职,不称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一个月被警告,投诉三次以上的。
3.、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利益损失重大的,有严重声誉损坏及破坏工作程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超过疗期三个月(最长)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收取协议保证金及工资追究责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经双方协商停工无补助超过40天的。
4、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乙方有机会接受甲方送出外地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结业后,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甲方可追回培训费。
十三、乙方在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在店铺内将有资格优先考虑加入股份以便更好地共同管理发展。协议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