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下称甲方)与承办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1、会议名称:
2、参加人数:预定 人
第二条会议服务时间、地点及服务要求:
1、会议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会议地点:
3、服务要求:
(1)标间 元/天(不含早餐)、会议室 元/场、培训室 元/场。
(2)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后,将发票交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2、本合同与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其它约定:无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会议主办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