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橱柜两套,卫生间洁具一套,暖气罩一个,门窗,地面,墙壁,上、下水,电表一套,换气扇一个,抽油烟机一台,暖气,玻璃等均完好无损。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年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另付押金 1000.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房屋租赁税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乙方不得窃电,如有窃电将罚款500.00元。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