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xxx顾字(______)第______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特聘请台州市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的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为本企业办理税务、涉税会计事务的常年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
为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范围
(1)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咨询,最新税收政策释疑。
(2)办税实务指导、税收自查指导。
(3)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开展税法许可范围内的纳税筹划。
(4)指导企业处理涉税会计事务,解答疑难问题。
三、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履行顾问工作职责所需要的协议、合同、章程、文件、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错误的咨询意见,从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委派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用。
乙方的责任:
(1)咨询顾问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2)对履行顾问职责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的限制而持续有效。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充分照顾到甲方的合法利益。
(4)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负有及时解释的责任。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方式
1、乙方每月保证3至4次定期到甲方所在地接受咨询;临时咨询事项双方另行约定时间。
2、对甲方涉及到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需要乙方出面办理的委托联系事项,根据甲方的授权及时办理。
3、乙方在服务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他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服务费用
1、甲方同意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1)每年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结算金额__________元。结算方式为:_______;结算时间为:首期收费为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次月,后期收费时间顺延六个月。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全部退还甲方。
(4)如因委托代理的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2、其他相关费用
(1)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项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所发生的必要的交通、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受托帮助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争取优惠政策的,根据委托项目的受益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方法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七、违约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