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 (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开通供电、供水后乙方入住使用。
三、租凭期限
租凭期限为______ 月,甲方从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收回。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损失。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其它损害公共利益的;
3、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的;
4、拖欠租金 ______日以上的。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甲方也愿意继续出租,租金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
六、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人民币。______ 元/月。租用前先付 元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 圆整(小写)¥: ______元,以后每______ 个月交一次,交纳时间为资费月 ______日前。乙方在租房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收视、电话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费用。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等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 圆整(小写)¥:______ 元,退房时,乙方应结清水、电、煤气、收视等费用,交还钥匙 把、清扫干净卫生(垃圾必须送至室外公共垃圾箱内)后,甲方把押金退还给乙方。退房时,房屋设施如有因租住原因造成损坏必须修复或赔偿。
九、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办公或经营,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一切相关证明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代扣代交义务。
十、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房屋质量原因或因使用所产生的正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室内外公共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损坏和赔偿,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建筑结构,装修费用及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所产生的装修费用不得作为抵租金或或甲方要求赔偿等费用。
十三、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除可搬动物件(如冰箱等)外,其余门窗、墙面、天花等处附着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卸。
十四、若乙方将租用的房屋经营餐饮,须安装市环保指定的油净化设备,排污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十五、乙方租用期间造成的环境污染引起居民投诉三次以上经整改不能达到效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十六、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的,乙方应按约定租金的2倍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甲方仍保留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十七、免责条款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毁或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约定费用按月结算、多退少补。
十八、甲、乙双方均应留下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如联系方式改变应及时用电话和短信告知对方。
十九、若租用期满还需要继续租用,需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继续租用时间并经甲方许可,租金另行商议,重新签订租用合同。
二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