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________年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XX)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内容:根据《民法典》及县政府________年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工程要求,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XX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XX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大写: 。
七、一般条款:
1、XX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________年____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XX负责。
2、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XX统一负责供货一览表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XX负责。
4、XX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5、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XX全权负责办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许可证,需方负责提供司炉工证、水处理证、管理员证。。
7、XX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 。
8、交钥匙工程周期: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95天内完成。
9、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发货前付到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毕付款25%,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后设备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XX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XX负责。
1
1、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XX,XX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XX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XX停止供货。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锅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6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需方锅炉房。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以及当地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九、经济责任:
(一)XX责任:
(1)XX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XX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XX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____日,XX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1的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需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按日支付延期货款额1的违约金;如果XX提前完成交钥匙工作,需方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