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人即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乙 方(受托人即旅游服务者或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事项项目标准人 数使用时间单 价费用合计
1、代订国内国际旅游飞机票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2、代订国内旅游景点门票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3、提供导游服务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4、代订旅游用餐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5、代订交通工具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6、代订国内国际酒店住宿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7、
大人 元/人
小孩 元/人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该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事项以外甲方所产生的问题,乙方作为委托人只有写协助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以随时披露该合同内容要求旅游辅助服务者为其提供服务。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1、
2、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事项无法使用或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项,但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责任免除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充分证据。
2、甲方应当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使用旅游委托事项,乙方建议甲方外出旅游的游客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健康游客,因甲方游客自身健康引起的意外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范围内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确认后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仅适用于委托本社代办某项或几项服务内容的旅游者,由旅行社组织的参团旅游的客人仍使用《四川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2、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按双方约定内容认真、准确、工整填写相关内容,未尽事宜在“其他约定”项目栏详细填写。
3、本合同所使用“时间”应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进行填写,一旦确认应当向对方明确告知,防止因误会或疏忽造成时间提早或延迟。
4、本合同为委托合同,使用《民法典》和《民法典》关于委托的规定。
该合同仅适用绵阳快乐生活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