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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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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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一、 本协议序言及正文中所述甲方授权乙方行使部分著作权的“授权作品”系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的文学作品。本协议序言及正文中所述的“影视作品”,系乙方依据本协议之授权改编制作的影视作品,根据授权内容不同,其表现形式可能为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电视剧、动画网络剧(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序言及征文所述的“舞台剧”、“游戏”,系乙方依据本协议之授权改编制作的舞台作品和电子游戏, (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 。
二、 甲方拥有向乙方授予授权作品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权利,法律规定或甲方与著作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与著作权人另有约定的内容,须向乙方书面示明。
三、 乙方有意从甲方处有偿获得授权作品的相关著作权授权,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因此,双方签署本协议。
因此:
协议双方同意就授权作品的相关著作权授权的有关事宜 ,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精神,经友好商谈,达成如下协议,并同意一经签署,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下各有关条件和条款:
一、 定义:
1.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提及的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 电影:是指一种在电影院中放映的演剧形式。在作品类型上指使用胶片或数字摄影机拍摄,并使用一定艺术手法剪接而成的,有完整故事情节的故事片。
(2) 电视剧:是指一种专为在电视上播映的演剧形式,利用电视技术制作并通过电视网放映 。在作品类型上包括“单元剧”(又称电视电影)和“连续剧”。
(3) 网络剧:是指专门运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短时状态下观看的一类网络视频。与传统影视作品区别主要是媒介,是以新媒体平台(包括电脑网络、手机网络等)为主要媒介的剧种,在作品类型上包括“网络电影”(又称“微电影”)和“网络电视剧”。
(4) 舞台剧:指呈现于舞台的现场表演的戏剧艺术,作品类型上可以包括“歌剧”、“舞剧”、“话剧”、“哑剧”、“诗剧”、“木偶剧”等。
(5) 游戏:特指电子游戏,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上实现的具有交互性、开放性、虚拟现实特征的超媒体艺术。根据游戏环境的不同,可包括电脑游戏、主机游戏、街机游戏和便携游戏等,该定义涵盖互联网中所指的“桌面游戏”、“联机游戏”、“手机游戏”等。
(6) 独家授权:是指以独占的方式使用授权的权利,即在协议授权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授予除乙方之外的第三方,且非经乙方同意,任何人(包括甲方在内)均不得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授权。
(7) 非独家授权:是指以非独占的方式使用授权的权利,即甲方有权自己行使或许可除乙方之外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项下授权。
(8) 排他授权:是指甲方不得将授予乙方的权利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行使,但甲方有权自己行使本协议项下授权。
(9) 摄制语言:指剧本创作、影视作品播映中人物对白、旁白、字幕等主要使用的语言种类。
(10) 关联机构:指被协议任一方控制或控制该方的、或与该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机构的任何人、公司、企业、组织等法律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方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直接或间接拥有该方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任何其他相当的资产、或其他能够决定该方管理的法律权利。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合伙、公司及其他法律主体。
2.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且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
3. 本协议未做出明确定义或解释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 协议标的:
1. 协议标的 - 本协议的标的是 甲方享有版权的名为 《 》 的文学作品(本协议中称“授权作品”)。
三、 授权内容及授权金:
1. 授权内容 - 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甲方在 全世界 范围内 独家授权 乙方行使授权作品摄制语言为 中文 的改编权、摄制权(以下简称“甲方授权”):
(1) 改编权,以授权作品为蓝本改编 多部电影、电视剧、网络剧、舞台剧及游戏的权利,包括编写剧本、做适当的修改和编辑等的权利,但不得恶意歪曲篡改授权作品之立意;
(2) 制作权,即以摄制和制作影视作品、舞台和游戏产品的方法将授权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本条所述的授权在乙方全部支付授权金的同时实时生效。
2. 授权金及支付的方式
(1) 乙方以一次总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授权作品的授权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 圆整);该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授权金。
(2)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时支付授权金,每逾期支付一天,按照应付价款的万分之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十(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支付授权金及违约金。
(3) 本条约定的授权金是甲方本次授权的总代价,之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因授权作品甲方授权产生的任何报酬和费用,但超出授权范围的除外。
3. 转授权 –该协议生效后,乙方为本协议项下授权的所有者,在授权期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全部或部分转授给任何第三人。
4. 授权期限: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各项授权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 年(“授权期限”),根据授权作品改编摄制的影视作品、制作的舞台剧和游戏产品需在授权期限内启动拍摄或制作,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授权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任何费用。启动拍摄影视作品指正式开机拍摄授权作品改编的一部影视作品;启动制作舞台剧指乙方在授权期内正式排期演出授权作品改编的一部舞台剧;启动制作游戏产品指乙方在授权期内正式上线授权作品改编的一款游戏 。未获甲方授权延期且授权期限届满后,乙方应立即停止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各项授权。
5. 优先权:若乙方希望继续行使本协议中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权利的,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就授权作品的甲方授权与甲方另行签订新协议,但乙方行使优先权必须在授权期限届满前6个月以前提出。
四、 乙方的权利声明和甲方保留权利
1. 乙方权利声明:甲方同意,乙方依据法律拥有基于授权作品而创作的影视作品、舞台剧、游戏等的著作权及收益权,上述权利不属于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承诺对上述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甲方及授权作品作者的权利。
2. 乙方应当在其改编使用的作品剧本、影视作品及该影视作品复制发行时包装物封面体现甲方的署名。
3. 甲方保留权利 - 除了第三条第1款所界定的权利外,一切其它权利均为甲方保留权利。
4. 救济权 - 双方确认:如有第三方未经许可擅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则为对甲乙双方权利的共同侵犯。属于乙方授权范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归乙方享有,除此之外的著作权侵权赔偿由甲方享有。
五、 其他授权、允许
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称、资料及照片等以协助推广及宣传授权作品改编之影视作品、舞台剧及游戏,不另收费,但乙方超出上述授权范围使用甲方的名称、资料及照片等应获得甲方的另行授权。
2. 为了确保乙方能有效行使其于本协议下取得的各项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甲方提供著作权证明文件,使乙方能有效证明其著作权来源及有效使用其权利,而乙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或酬劳。
六、 付款指示— 本协议下应付甲方之款项应存入或汇入下列甲方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名称:
七、 陈述与保证
1.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甲乙双方兹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并且该等合作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3)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 其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疑义。对本协议签字盖章后,构成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按照协议的条款和目的是可执行的,并遵守破产、资不抵债、重组和一般公平原则的类似法律的一般规定;
(5) 本协议形式合法,不需要中国任何法律或权威机关备案或登记,无需再提供本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时候支付相关税费;
(6) 依照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以及合作的完成将不会:a)与协议任一方已经签订的协议相冲突、造成该方对已签订协议的违反或无法履行;b)违反任何对该方有管辖权的权威机关的任何法令、命令、规则、规章;c)不存在将影响其本协议项下履约能力的、未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或者据其所知为人威胁将采取上述行动;d)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相冲突的协议。
2. 甲方的特别保证:
(1) 甲方拥有、支配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并有权向乙方授予“授权作品”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但法律规定或甲方与著作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与著作权人另行约定的内容需书面向乙方示明;
(2) 授权作品是原创作品,不含抄袭他人作品或侵害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内容,也不含任何诽谤他人或侵害他人个人权利的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所述甲方授权为独家或排他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其授予乙方行使的权利未曾授权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3. 乙方的特别保证:
(1) 乙方不得向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此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甲方造成实质性损害,甲方除可解除本协议外,还可要求乙方支付协议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违约金。但是,在商业交易中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2)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利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微博、论坛、社区、群消息、即时通讯产品等)发布损害本协议3.2项列明之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旗下任何品牌形象的负面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乙方须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将交与乙方一份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旗下品牌之名录。
八、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否则要求解除方应赔偿被解除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且协议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 元,双方承诺如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以实际损失为准。
3. 协议解除后,甲方收回全部授权,乙方同时失去依据本协议获得的甲方授权,但不包括相关电视剧、网络剧、舞台剧、游戏的著作权。
(1) 因乙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金,并且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
(2) 因甲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的,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授权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实际损失。
(3) 因其它原因造成协议解除的,甲方按照本协议剩余授权期限占本协议全部期限的比例退还授权金。
九、 不可抗力: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协议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双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属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另一方有权解约,本协议因此被解除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十、 其它:
1. 完本 - 授权作品的完本与否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与执行。
2. 保密 - 双方在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本协议的内容、该影视作品及(或)双方的任何资料数据(包括财务数据等),不论该等资料数据是以口头或书面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甲方的。
3. 税务 -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于本协议所得收益应自行依照各地税务规定缴纳相应税金。若因税务问题而引起法律纠纷,须自行负责,与对方无关。
4. 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而做出的通知,可以电邮、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递给对方。除以书面另作通知外,列于本协议首页的地址将作为送递的地址。
5. 管辖法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首页所载生效日起生效。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和履行等适用中国法律。
6. 双方如有纠纷约定由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约定由 人民法院管辖 。
(2) 约定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