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必须”、“应当”、“可以”批假的不同情形。
1、劳动者病假,单位必须给请假。由于职工身体不适才需要休病假,所以,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
2、劳动者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应当给请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用人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万一不能安排,哪怕职工同意不休带薪年假,单位也必须给予补偿。劳动者应当保留书面证据,以作为之后维权的相关证据。
4、婚假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婚假,是指职工本人因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间,由用人单位向职工如数支付工资。在用人单位不能拒绝职工休婚假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与职工协商具体的休假期限。
5、劳动者产假用人单位必须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是法定假,用人单位对于女工休产假请求,必须无条件准许。
6、劳动者请丧假,用人单位可酌情批。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员工享有丧假,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天数和操作标准。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该《通知》明确: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劳动者的探亲假,用人单位酌情定是否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如果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即可享受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单位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工资。并且,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