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申请
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二、离职形式
1、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单》由其领导填写。
三、离职审批
1、员工提出离职后,领导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其领导将《员工离职申请单》上交经理审核,待经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
四、离职办理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部门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部门领导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该部门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B.员工持部门领导及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C.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原件以及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单》、《休假申请单》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表格,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员工离职结算表》,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D.离职员工在《离职员工结算表》上,对离职结算内容签名确认。
E.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五、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算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后一次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同意造册发放。
六、离职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结算表》、《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休假申请单》,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