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泉州鲤城区科新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及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坐落在 号厂房,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50年,以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为准。
第二条、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工业厂房转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违背XX电子有限公司与政府土地管理部所签订的出让合同的约定。
2、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以前,本合同厂房及配套设施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不涉及债务、债权、税费及法律瑕疵,所出售的厂房及配套设施不存在抵押权或他项权利,如因以上行为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股权变更以后上述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2009年 月 日甲方的三名股东与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3、甲方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定金、赔偿损失。
第三条、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总价(含配套设施)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该厂房出让前即 前由甲方支付给有关部门,该厂房出让后即2009年8月1日后由乙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第四条、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 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乙方定金支付后,甲方不得将该厂房转让于他人,如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双倍定金的赔偿金额。另外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剩余厂房购房款,否则,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双倍定金的赔偿金额。
(1)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办理科新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证及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附带科新电子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交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2)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建筑方案完成,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并附带厂房相关文件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3)其余房款 元应在甲方办妥该厂房产权证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当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计算,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总价的3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房产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总价3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规定:
1、甲、乙双方交易完毕后,若乙方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厂房的相关事宜,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股权变更前,该土地有政府的预期罚款,由甲方负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及配套设施,甲方无权干涉。
5、在股权变更前的电子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预期的政府罚款、税收)由甲方承担,在股权变更后乙方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6、电子有限公司在股权变更前应在泉州晚报上刊登股权变更的信息。登报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7、厂房交付使用时,甲方负责结清工程款及厂区交付前的各项管理费。
8、乙方定金支付后甲方将该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于办理股权变更时,甲方在收到第二笔款项时,丙方同时交付给乙方。
9、甲方在办理该厂房产权证时,需用到相关证件时,乙方给予配合。
第六条、中介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办理股权变更公证及相关变更手续完成当日,各自按成交价1%向丙方支付中介费。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