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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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甲乙双方密切合作,乙方向甲方推荐已签约客户由甲方向客户提供装饰及家具的配套服务;甲方保证在和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约后收到第一批工程款的____日内按合同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二条:为保证甲方能及时参与客户的装饰设计工作,乙方在客户签约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联系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乙方也可向客户推荐甲方的产品及服务;由乙方推荐时甲方应向客户提供优惠价格。
第三条:甲方应向客户按约定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如出现问题,甲方不得推卸责任,并立即解决,客户付款与否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四条:如客户未能终止与乙方签约,乙方也告知甲方由甲方自行跟进,甲方在签约后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如期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后应即刻予以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按相关约定支付货款。
第六条:甲方可提供产品为: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定制衣柜、橱柜等,对所提供的产品甲方应保证质量。
第七条: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如双方在合作时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有解决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决定,裁定是终局的,双方都必须接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