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投标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本1
为维护建设行业的整体形象,保证 号地块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合法开展,维护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工程竞标工作保证做到合法竞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工程竞标工作中承诺做到: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竞标报价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也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贵单位的招标工作。
三、我公司承诺在招标活动中,如有违反第二条的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招投标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本2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参加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5、不为招标人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6、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使其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原则,帮助实现中标目的。
7、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不一对一洽谈业务,不许诺事后给予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8、如果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中标目的为对价向投标人索取贿赂或谋求其他个人利益,投标人应拒绝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或发现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向投标人透露商业秘密,一并向招标人监督部门举报。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中标,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中标无效、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本承诺书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随投标文件一并签订提交。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招投标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本3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招标领导小组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于投标人串通,以投标人的指定或意向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不在办公场所外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和接受投标人登记、报名等;不得以招标人指定或意向确定标底编制单位、评委。
四、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搞“暗箱操作”;不策划或唆使投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
五、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共同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六、不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名单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七、不得唆使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或推荐施工单位、厂家、产品等活动;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工作便利向他人提供影响公正竞争的信息。
九、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
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社会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及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一、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承诺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