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上述甲、乙方也可单独被称为“一方”或合并称为“双方”。
一、鉴于:
1、甲、乙双方将相互提供商业资料,该资料中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及经济利益,并可能基于此展开双方的各项合作;
2、甲、乙双方均愿意根据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向对方提供与今后合作有密切关系的信息与资源;
3、甲、乙双方均承诺愿意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对应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承担由于泄密对方信息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双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1、保密信息:为本协议目的,保密信息指:
(1)广义上讲,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双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双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独占性资料、财务报告、客户名录、市场竞争位置、商业伙伴资源及其他有关的重要技术和商业信息。
(2)具体包括:将由双方提供的商务模式信息、开发信息、商业秘密、图表和其他技术、业务、营销或财务信息、计划的事宜、商业伙伴资源。
(3)其他因谈判、签署或履行甲方和乙方及其他各方之间有关保密信息的协议约定而被双方获得的有关合作协议或有关合同的条款或事项的一切信息。
2、第三者:是指除甲、乙双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政府部门、机构或其他任何组织或经济实体,但不包括 本协议期间从甲方或乙方辞职的人员。
3、双方公司的雇员均应遵守本协议,无论该雇员是否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辞职与否。
4、保密信息载体:指所有载有、显示、披露保密信息的文件、表格、磁盘、电子文件及其他资料、物品。
5、鉴于本协议项下之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别属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享有对方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一方对上述保密信息使用的方式和程度仅限于在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并限于合作协议及有关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内,且该等使用必须是为完成双方之战略合作所安排的工作或双方战略合作利益所为。
6、在履行合作协议及有关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口头方式擅自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及对方商业资源。或将其公布、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或对方商业资源。无论是直接或是间接的都被视为违约行为。
7、乙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载体,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仅限于使用于甲方委托的工作或合作协议及有关文件所述的用途中,或为甲方的利益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和保密信息载体。
8、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规定,另一方有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际损失、期待的商业利益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被侵权方还有权终止提供任何与侵权方的合作协议。
9、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双方就有关合作事项签署合作协议同时,将就双方有关合作的相互保密义务另行约定。并在合作协议中单立保密条款或签署相关保密协议以代替本协议;本协议在双方另行约定保密义务后即行终止。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能够表明存在下列事项,则其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只限于下列事项的范围内),但在披露之前必须经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需披露的内容及具体理由:
(1)该等披露是根据有管辖的法律或政府、司法或仲裁机关的要求所作;
(2)在任何一方协议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前,协议第三方已合法拥有了该等保密信息(应有书面记录)。
11、本协议取代了双方此前就本协议有关事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所达成的一切性质的草案、协议、承诺、声明、保证或安排。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条款不得变更。
12、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是累加性的,且并不排除其他根据法律享有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未能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并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的放弃;单独、部分的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并不能排除对该等权利、权力、特权和救济以及其他权利的进一步行使用权。
1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管辖法律认定为非法、失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执行不受到影响,并继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所述事项有关而发出的通知,除非另有特殊规定,当以中文书写,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应当签署或促成签署任何文件,或从事、促成从事任何行为,以使本协议条款的内容可以完成。
16、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17、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任何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年____ 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