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男,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女方: 女,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省登记结婚。因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自愿离婚。现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无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无
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各自所有。双方婚后购买的物品分配如下: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除上述尚未偿还的房屋按揭贷款约万元外,夫妻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其他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
五、男女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年月日前共同到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元。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