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教育基金会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邮政编码:
为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捐赠
现金:(人民币/其它)(大写)给乙方。
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给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的赠与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实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和教育基金会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教育基金会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