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签定以下车辆代销合同,合同具体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车作为代销车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为手续完整、质量合格的车辆。
二、乙方必须在提车前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三、乙方不向甲方垫付购车款;
四、甲方将购车发票直接开给客户;
五、乙方不向甲方预付购车款;
六、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七、乙方要及时的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信息,反馈信息中间包括价格、销量、客户反馈、同级经销商意见反馈、当地货源等,每月不少于10次。甲方会针对反馈的有效信息制定相应的计划。
八、代理期间,乙方应确保代销车辆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收车时应全面检查车辆的质量,甲方交车完毕后,如车辆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负。如车辆出现有乙方引发的质量问题,则甲方可以自行按维修费用的___%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扣款超出保证金的要乙方补足。若车辆发生被盗或报废则由乙方按此车的原价支付全款。
甲方:
业务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业务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