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⑴⑵234
第四条 担保方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偿付未履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预付定金的,预付定金方违约,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偿还。
3、乙方无故拒收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或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因受气候原因影响交(提)货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2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解决。
第九条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