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筑需要,就建筑用材一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的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单价、数量及付款计划
1、结算时货款和利息一并结清,不能只结货款不结利息。
2、甲方在送货过程中,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协定,当甲方所送货款达到款 。如乙方不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收所送货款5%的违约金及全部货款。
3、乙方应在送货之日起月内付清全部货款,如不按约定付款,逾期每天加收余下货款的3%的违约金。
二、运输费用及责任:
1、以上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乙方所指定现场。中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提前三天向甲方通知具体供货计划及时间,甲方必须保证在双方计划三天内供货。
三、乙方指定授权收货人 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一经签字则视为甲方交货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四、如乙方出现资金困难或者中途退场等不能按约定付款,余下货款由 直接支付给甲方。此条款需 盖章生效。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所在地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备注: 以上产品单价不带发票,如需发票按3%收取。付款方式不能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如遇市场波动价格双方协商。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