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砂石料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供方的砂石料、片石、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供货,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4、供方负责在砂石厂内提供给需方装车。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石子每立方55元整,片石每立方27元整,(按照车方计量)。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每月按照供方提供给需方材料总额的85%计算,并且合作后的,第一个月需方需支付供方实际材料总额85%的款项,后每月需方补付供方上一个月未支付的15%余款及支付当月所供材料总额85%的款项,以后依此类推执行。直到工程完工后需方必须在15天内付清全部尾款。如需方不按时结清所有材料款,超出每天按所供材料总额的5%违约金计算支付给供方。
四、技术要求: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砂石标准供应,(片石不超过60cm-70cm)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若需方不按时支付供方砂石款,供方有权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砂石料供应,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及损失;一切由需方自行负责。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