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并受让山林、土地经营权和水电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家具及房产四界: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乡 村 组 ,为 结构,建筑面积有 平方米 ,附属设施有 ,主要家具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 号 。房屋四界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第二条 甲方随同所售房屋转让的山林、土地的经营权证书编号及相关地点、面积、四界为:
1、山林共 处 亩,权证编号为 号 。其中:
2、土地共 处 亩,权证编号为 号。其中:
第三条 甲方随同所售房屋转让的水、电、路使用权情况:
1、水:
2、电:
3、路:
第四条 甲方保证交接的该房屋产权及山林土地经营权、水电路使用权没有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山林、土地、水、电、路等相关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相关税费各自负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房屋交付: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即交付房屋及房屋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毕相关权证(《林权证》、《土地经营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转让手续的当日付清房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按房屋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配偶(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见证人(签字):
鉴证单位:
村村民委员会 (印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手续办理及程序:
1、 乙方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村准迁材料派出所上户)
2、 双方持户口薄、身份证、私章和甲方《土地经营权证》与村干部(管审批和公章的)一同到财经所办理土地流转手续。
3、 再双方持户口薄、原身份证、私章和甲方《林权证》与村干部(管审批和公章的)一同到林业站办理林权转让手续。
4、 乙方到地税所完契税
5、 双方持税票、建房土地使用证,户口本、身份证、私章与村干部(管审批和公章的)到土管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边远地4、5两项也可不办,但要保管原甲方的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