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库房坐落地址:
三、储存商品名称: (进口包装未拆箱 件)
四、租赁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与相临区域有通道隔离)
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以 平方米为准,每平方米每天 元,每月租金按月实际天数计算。
2、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当月租金。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派看守人员,保留库房院落大门钥匙。
2、甲方负责对停车场的监护,并负责库房、地面、门窗等库房设施的维护、维修。
3、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
4、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对停车场进行定期的排风。
5、甲方所提供的停车场应符合如下条件:温度:常温库,相对湿度:40~75%.
6、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放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停车场。
2、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码放,提取货物时,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
4、乙方按时支付停车场租金。
5、协议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先租赁给甲方。
八、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鉴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