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鉴于(以下简称“乙方”)对公司的贡献,以及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甲方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向乙方以赠与干股的方式对齐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1、甲方赠与乙方干股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和继承;
2、双方均明了公司对外股权状况仍是工商登记的原有股东及其所在比例,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比例利润分红的权利。
3、公司会计年度利润的确定,甲方按照现行国家会计制度要求核算出真实的利润金额。如乙方对会计年度利润金额有异议,应以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金额为准。
4、乙方享有甲方年终总利润分红的权利,即乙方享有公司会计年度内利润总额包分之的分红。乙方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也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同时乙方不承担公司经营亏损。
5、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甲方应以人民币形式兑现,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支付。干股分红按中国现行会计年度核算并支付,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6、乙方在获得甲方赠与的干股股权的同时,仍应根据甲方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有甲方给予的其他福利及待遇;本协议作为一种激励手段,不与乙方的工资薪资挂钩,也不作为调整乙方薪资的参与或者依据。
7、在干股期限未满时,乙方提前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乙方不再享有当年干股分红的权利;甲方在协议期内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仍享有当年度利润分红的权利。
8、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天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签订类似条款的协议。如双方在期限届满前天内均为提出是否继续签订,本协议则自动顺延毕后自动失效;
9、乙方对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10、关于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取消乙方该年度的利润分红;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索取当年应得的利润分红。
11、争议的解决。如果发生由本协议引发或者相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1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3、甲乙方双均明了本协议虽未经第三方公证处公证,但共同约定此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 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实际股东:(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