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男,汉族,XXX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女,汉族,XXX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XXX年______月______日在XXX省(直辖市/自治区)XXX市XXX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XXX),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双方目前的婚姻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
甲乙无婚前财产,婚前亦无债务,现在甲乙就婚内财产约定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XXX,建筑面积为XXX平米的商品房一套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二)汽车:户名登记为XXX方的XXX牌XXX型号轿一部,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属于夫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有;
(三)银行存款:户名为XXX方的XXX银行存款XXX万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所有,属于夫共同财,由甲乙双方共有;
(四)其他共同财产: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双方共出资购买了XXXXXX,双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五)除上述列X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三、离婚条款: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乙方的
(三)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乙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四)因甲方原因经常夜不归宿,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五)其他因甲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情况发生,甲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动产包括XXXXXX归乙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二)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包括XXXXXX归甲方所有,过户手续应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内办理。
五、特别约定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不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甲方是否存在过错,甲方均应在本合同第四条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另行向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XXX万元整,并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
六、债权债务条款:
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承担债务。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文本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愿决定是否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协议,办理相应手续仅具备案性质。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