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网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海南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海南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海南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海南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海南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50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海南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海南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6.4因甲方推荐的承运人和承运车辆所引发的事故、造成的过失和损失由甲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6.5甲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又末及时通知乙方准备,则包装费用和所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如在下单后中途退货,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7.2乙方无故拒收向甲方订购的瓜菜或接到甲方按照要求备齐瓜菜的通知后逾期验收,乙方应承担因此承担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和费用支出。
7.3因乙方末能在规定时间之内备好运输车辆而造成的费用支出和瓜菜的相应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承担
7.4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末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末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均视为符合规定要求。
7.5乙方若因瓜菜质量、数量、品种、包装等不符合双方规定或因其它原因声明拒收,则不得擅动用甲方所收购的瓜菜,等候双方协调处理。乙方擅自动用即视为接收。
第八条 其它补充条款
8.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包括天气、交通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单方违约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决办法。
8.2因为品种、质量、数量、包装及交货期限等原因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解决不了交由地质量监督机构处理。
8.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1年5月31日止。
8.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达成共识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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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签字)
日期:年 月日
乙方: 网络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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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