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与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托”)于2005年 月 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北信托将价值2400万元的伽玛刀治疗系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请为该笔贷款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
为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制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将承租的伽玛刀治疗系统用于与208医院合作开办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乙方与医院以分成的方式对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乙方保证将获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于归还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
二、甲方为乙方进行的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担保手续费以与乙方对中心盈利进行分成的方式获得。担保手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融资租赁期限内,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在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后的剩余部分的50%为担保手续费。
2、融资租赁业务结束后至中心开业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的15%为担保手续费。
担保手续费自中心开业后的第四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诺其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在经营中的对外融资、归还贷款及内部资金往来等应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