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保证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纪律和防火细则:
1、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2、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4、 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或往上乱抛杂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非使用工种不准随便动用。
6、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 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9、严禁酒后作业。
10、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11、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12、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13、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14、电焊烧焊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作业。
15、严禁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准私自接驳电源。
16、厂区内严禁吸烟。
17、文明施工,不随意毁坏甲方的消火管等财物。
18、严禁乱倒垃圾杂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中有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权拒绝其入厂。
2、乙方施工人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3、毁坏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须及时恢复原状,因毁坏行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甲方: 乙 方:
电话: 电话: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