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 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 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