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车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车辆要求
车型:座空调客车;
司机:由乙方提供。
其它:安全、卫生、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
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
甲方有权对每一班次的具体时间作调整,但:运行时间应在每日的7点到23点之间。
甲方有权临时变更班车路线,但:限于同一城市内;变更后里程差距不得超过10公里;且每月变更不得超过5次。
5.租金与结算
租金标准为:
租金支付时间为:甲方于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6.甲方临时增加班车车次时,租金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2)按以下标准计算:基本费用+里程费用;里程费用=公里数*元/每公里。
3)其它:
7.乙方自行承担:燃油、过路过桥、车辆维修保养、停车费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乘车人员的资格由甲方安排、管理。如有必要,甲方可为人员配备乘车证。
3.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4.甲方应在甲方所在地为乙方免费提供停车场地。
5.甲方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
三、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5.为方便甲方职工乘车,乙方应在所租车辆前后设置明显标识。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6.乙方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甲方职工正常上下班。如超过15分钟后车辆仍无法到达,双方同意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职工可合乘出租车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须票据或其他材料吻合;
2)视为该班次未提供服务。此种情形每出现一次,租金扣除元。
四、其他
1.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