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中介方):有限公司(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双方订立网店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网店情况)
甲方的网店具体情况如下:
网店名称:网店网址:经营项目:会员帐号:支付宝账号:创建时间:
其他情况:乙方对该网店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转让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网店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圆整(.00元);
(二)乙方于收到合同起____日内将全额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提供真实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三)网店成功转让后,该网店有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等);甲方不再拥有此网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对此网店不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
3、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平台找回网店(包括但不限于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任何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网店所在平台)不会因网店转让行为而查封店铺;
4、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进行不良宣传等);
5、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网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6、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该网店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
7、甲方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8、当网店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式实施后,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完成网店所在平台的过户手续;
9、甲方应该在网店交易发生时3天内寄送合同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等信息,非法出售、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
3、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网店所在平台的规则;
4、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网店通过正规途径转让给其他
第三方;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支付宝贷款逾期造成信贷影响,或有违反支付宝相关规则,国家相关金融法律等行为,对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实际影响或财产损失,则视为违约,为避免损失扩大或涉嫌信贷诈骗行为,甲方有权收回网店,解除交易合同并就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所有法律责任;
7、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合同后3天内寄送合同丙方。
第四条(中介方佣金标准及相关事项) 经三方友好协商,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丙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给丙方: 按该网店转让费用总额的10%,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丙方;
(二)丙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乙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给丙方: 按该网店转让费用总额的10%,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责任范围 丙方作为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中间方,应负责网店转让过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的网店转让行为均符合本合同规定,丙方的责任终止于乙方确认店铺真实性,并支付转让费用给甲方。对网店转让后此网店的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之约定;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之约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协定,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第三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第三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三方协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甲、乙双方交易的。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
转让费用总额的,计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转让费用总额,即人民币 元。